「新北市公有零售市場空攤活化計畫」公告及懶人包
公告日期:2022-08-24
壹、 計畫目標
為減少市場閒置空攤,藉由透過本府青年局、農業局及原民局等協助媒合以提供創業平台,讓更多市民投入市場經營,透過新血的注入活絡傳統市場營運、激發市場創新經營的力量。
貳、 執行標的
本市每月公有零售市場未使用攤(鋪)位招募公告之空攤(鋪)位。
參、 對象
設籍於本市之已成年市民與本府農業局、青年局及原住民族行政局等機關(或機關推薦之團隊)。
肆、 依據「新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舖位使用收費標準」第3條附表:「得參考市場行情、物價指數、市場經營狀況及攤位使用需求,酌予調整市場年使用費。」
伍、 辦理方式
一、 新進駐之使用人,符合本計畫對象者,應於申請空攤時,併案申請。
二、 本市之已成年市民使用費減免優惠:
1. 前 1年每月收取攤位使用費 1元,以吸引入市營業之前置整備並協助初始創業者之適應期。
2. 原則以 1年為限,1年期滿後為提升誘因,建請第 2年使用費給予 5折優惠,第 3年後繼續使用則不再給予優惠並恢復為一般攤商身分。
三、 本府農業局、青年局及原住民族行政局等機關(或機關推薦之團隊),亦可申請公告之空攤(鋪)位,於符合市場營業時間內均應有人員營業與管理的原則下,得以委辦團隊統整承租使用,每日彈性調度攤位銷售模式與營業項目,惟使用費計收不得享有優惠、不得向市場處申請停業、亦不得轉讓攤位。
四、 其他注意事項:
本市之已成年市民申請公告之空攤(鋪)位,參閱計畫申請表(附表1.1);本府農業局、青年局及原住民族行政局等機關(或機關推薦之團隊) 申請公告之空攤(鋪)位,參閱計畫申請表(附表1.2)。